您好,欢迎访问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官方网站!
风险四:商标文字或图形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
这一点或许大多数商标注册人都不理解:我的商标都获准注册了,还会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吗?商标局既然核准了我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就可以使用的呀。
确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商标局核准了我们的商标注册申请,我们就可以放心使用。但还是有两种情况的存在,从而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不稳定,也就决定了使用会存在侵犯在先商标权的风险。
一是注册商标是刻意模仿在先注册商标,这种案例非常多,比如“CHAIVGHOIVG”(模仿CHANGHONG),或者模仿知名品牌的设计,但商标文字本身近似度不高,这些情况由于商标由商标局审查官员人为审查,而商标的文字构成与在先商标未构成近似,所以就正常公告,在先商标注册人没有看到公告,商标就顺利取得证书。但由于商标申请人本来就有主观模仿的恶意,那么在使用时一旦被在先商标权利人发现,就很容易构成商标侵权。
二是由于商标由商标局审查官员通过算法人为审查,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审查的误会,由于审查官员通过算法没有找到近似商标,就会直接公告,在先商标注册人没有看到公告,商标就顺利取得证书。但由于商标标样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那么在使用时一旦被在先商标权利人发现,就很容易构成商标侵权。
而避免该种风险其实并不难,做到两点就可以:
一是注册商标时,商标一定要有独创性,而不是为了傍名牌;
二是一定要找正规的代理机构做细致的检索评估,并根据检索结果来确定最终的解决方案。





0755-83991522
18925297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