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的定义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的变更,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变更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变更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证明材料: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变更证明。
关于改变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方式的公告(2018年12月20日):
一、改变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方式,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书式申请和档案查询方式同时并行,书式申请办理的按原申请、缴费、审查环节不变;档案查询方式的改为免费直接办理。
二、申请人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商标注册号,说明需要补发的业务类型及原证明时间。
商标变更流程:
咨询神州在线客服——提交商标变更申请——官方受理变更审查——核准商标变更申请——下发变更证明
商标变更时间:
1个工作内容下发受理通知书——8个月内核发商标变更证明
注:凡是在我司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的即可享受到终身商标监控服务(即商标有效期到期前,有专人提醒进行商标续展,避免商标过期)。
0755-8399152218925297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