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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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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无效答辩

    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无效宣告通知后;专利权人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辩。当事人自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通知之日起15日内联系我们在线客服,以有利于我们为您准备充分的答辩。

    专利无效答辩服务流程:

    1.咨询神州在线客服 2.高级知识产权顾问跟进 3.了解无效宣告原因 4.撰写申请书并整理相关材料 5.提交申请

    专利无效答辩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二)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和授予专利公告文件;

    (三)专利复审委员会送交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及有关文件的副本;

    (四)拟反驳申请人无效请求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签订专利代理委托书。

    专利权无效答辩注意事项:

    (1)注重专利权无效答辩中的答辩质量

    进人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后,专利权人需亲自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对提出无效的理由深人分析,寻找证据,进行无效答辩,答辩质量将直接影响专利权的有无,一旦答辩失败,专利权即会被宣告无效,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即任何都不构成侵权。

    (2)意见陈述的步骤

    在向专利局陈述意见时,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办理退款手续、查询邮路等,此时可进行意见陈述,用于与审查员进行沟通,其办理手续是,提交意见陈述书以及必要的附件。其中意见陈述书应当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印制的表格,附件根据办理的具体事务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附件可以是修改文件替换页;在办理退款手续时,附件应是缴费收据。

    (3)补正的步骤

    在主动修改或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时,应办理补正手续:提交补正书一式一份、修改后的替换页一式两份,其中补正书应当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印制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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