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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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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申请复审制度:

    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专利申请复审办理流程:

    1.咨询神州在线客服 2.高级知识产权顾问跟进 3.专利工程师了解客户发明创意 4.撰写pct专利申请书整理相关材料 5.提交专利申请 6.授权下证

    专利申请复审类型:

    (1) 复审请求的理由不成立,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

    (2) 复审请求的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3) 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

    复审请求申请条件: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应当在《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复审费可以减缓,减缓比例:职务发明为60 %,非职务发明80 %。复审费的减缓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专利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1)应提交的基础资料

    (2)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3)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4)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5)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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