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提交专利存在编造、伪造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3.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4.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5.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造; 6.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7.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8.专利代理机构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9.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0755-8399152218925297465